2008年10月13日 星期一

作業一名詞解釋的補充

設計方法與思維

一、設計方法的基本描述
「設計方法」所指的是設計創作時的方法、內容以及步驟的描述。設計的方法顯然的會隨著設計的專業性不同而再做分工,如設計的物品或者是設計的對象不同而有千萬種不同的設計類型。
一般當今的各種設計專業裡,設計方法可分為幾種常見的型態,有傳統設計方法、程序設計方法、後設設計方法、敘述性設計方法等,這些方法亦可用設計理論稱呼。

二、思維的基本描述
思維能力是指人的理性與創造力,理性簡單的來說就是人類的推理能力;創造力簡單的來說就是人類的創新能力,這兩項的交互作用就是所指的思維能力。
思維是指人類心智上一種「內省」的描述,無法符合科學主義的驗證原則。另一方面,就「思維」的作用而言,認知心理學所建構的理論,如察覺、辨識、記憶、遺忘、策略、智力、思考與解題等,這些作用的對象是造型、空間、形象的話,那麼「思維」就是設計操作,而思維模式顯然的就是在探討設計方法時的重點。

三、設計方法與思維初步假說
假說一:設計方法的核心在人的創造力
假說二:左腦、右腦、全腦
‧左腦控制─數學、語言、邏輯、分析、寫作與其他類似活動。
‧右腦控制─想像力、色彩、音樂、音律、白日夢與其他類似活動。
藝術與設計的創作特別加強開發我們大腦的右半邊,但相對的在如建築設計的創造力開發或設計的書籍裡,卻認為藝術與設計創作宜特別開發左腦,以利於設計思維裡對設計對象,如空間或形體上的操作與描述。(Book:建築的設計思考The logic of architecture: Design, computation, and cognition)
在建構設計方法的知識時,較合理的描述設計方法應該是左右腦合作理論才是。

圖一:左右腦理論(引自全腦革命)

假說三:理性知識與感性知識
假設知識有兩種,一種是左腦擅長的理性知識,另一種是又腦擅長的感性知識,相對於這兩種認知模式,那麼思維模式也可能有兩種,一種是理性思維,另一種是感性思維。
假說四:創造力的遊走狀態
創造力的理解與描述是不能單獨用理性思維或感性思維來描述的,但我們可以假設,創造力是游走在理性思維與感性思維之間的時候,所蹦出來的一種能力,這種能力除了純粹的思維之外,還是需要實務的操作來輔助創造力的持續游走。

四、設計思維模式
目前若就認知心理學發展出來對於「思維」的描述是將人的思維比喻成資訊的接收、處理、變化、反應的過程。其變化包含了拆解、連結、組合,反應則是指表達。
對於思維的描述,往往因資訊的接收、處理、變化、反應的過程、途徑的不同或所處理資訊的特性不同,而有不同的思維方法的稱呼。如垂直思維、水平思維、直覺思維、邏輯思維、圖形思維、敘述思維、程序思維、發散思維、收斂思維、類比思維、轉型思維、抽象思維、創意思維、語言思維、後設思維等。
每一種思維方式就是在說明每一種設計方法,思維方式越多,設計方法也就越多,也暗示著各思維方式組合的可能性。因此,設計思維模式則可以解釋為為了不同特質的設計模式所衍生出來的各種思維方法。

五、三大設計思維模式
1. 典範思維模式
設計過程中,被視為典範的案例,做為效仿的對象,從中得到啟發的思維模式或設計方法。
2. 程序思維模式
設計過程中,按部就班的來推理,逼近問題的解決的思維模式或設計方法。
3. 敘述思維模式
將設計過程的意義表達出來,像說故事一般,試圖說服他人與設計者產生共鳴的思維模式或設計方法。

六、參考書目
1. 建築與工業設計的設計資源(五):設計的方法基礎 / 國科會研究報告 / 楊裕富主持
2. 創意思境─視傳設計概論與方法 / 楊裕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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