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導言
早在多年以前,許多建築相關的研究者其所鑽研的研究領域因應社會的需求,已慢慢的從建築本質的傳統技藝之探討轉向以使用者的角度來思考與設計規劃的研究。至今,建築實務之環境規劃設計,仍然需要建築相關的使用問題之檢討研究作為參考的指標,如許多公私立機構的設置標準與空間設計之規劃,每年都得經過評鑑,由審查委員針對其專業領域與建築空間的應用等進行評估,因此,在這樣的基礎概念構成之下,使用者的環境使用行為之研究才會越來越受到重視,以減少資源浪費等不必要的事情發生。
二、環境行為研究理論
環境行為研究(environment-behavior studies,簡稱E-B),是在環境論述(environmental discourse)中浮現的一個學科,在約四十年前,是英美國家關於社會與行為因素方面最有影響力的研究之一。環境行為的研究發展涵蓋了相當多的領域,從心理學、社會學、地理學、人類學到規劃與設計專業等領域都涵括在內,其確切的研究領域到底在哪?目前還無法很清楚的去界定它,但現今許多研究者則將環境行為研究界定為”關乎實質環境與人類行為間互動的研究” (夏鑄九,1992)。
環境行為論述的課題,可分為兩部分來討論:
(一) 環境與行為的關係:環境行為研究以關心人類行為之特殊性為基本前提,其所強調的是環境─行為”關係”的動態互換,而這些元素與人之間的一系列關係,是有秩序的,有模式與結構的,並非偶然集成。且在人的理想狀態下,從其認知與行為的週期性回饋內容,以達到最佳環境的結果。
(二) 環境行為研究的應用:環境設計等於環境行為研究,其應用於使環境政策、規劃、設計與教育等方面,使之做的更好,以至於改善生活品質(Mooer, Tuttle and Howell,1985)。
環境行為研究常以空間功能為研究主軸,雖非有意忽視,但在其美學的要求上,卻是以使用者本身的準則來評斷形式,經由人與環境的關係來考量其空間形式,也就是說,環境的設計是從人與環境交互影響的內容來考量空間的形式設計。
環境設計的決策點在於自我意識過程也就是環境─行為研究後的交互過程中,經由理性的分析而改善的。環境設計研究的應用包含了:公共政策的形成、環境企劃書製作、電算機輔助設計、參與性設計方法、用後評估(POE)等,在這些環境行為研究的應用,提醒了設計者們:”設計與研究必須相互作用”,且應用層次上,最關鍵的考量部份為環境企劃書的製作、設計準則、以及用後評估三大部分。
三、環境行為研究策略
環境行為研究的策略從三個部份來探究,分別是:方式、設計與場所。一個環境行為的研究案,由定義問題開始,也就是說心中要有腹案,要先估量一下對問題知道的多少;想知道什麼;以及打算從何處得到結果。
(一) 研究方式
在所知不多的情況下,可以先做預備調查,對研究對象進行一般性的了解,其了解方式可分為兩種:診斷式與描述式;但若是要改進某一特別的理論,則要採取:理論式或行動式的研究方式。
1. 診斷式研究:幫助深入了解某一環境、地方,提供某一論題廣泛的旁證,而不是絕對可信用的、特定的發現(Hyman, 1955:67)。較重視廣度。
2. 描述式研究:儘可能地精確描述、度量某特定人、事、物的各種特質與內在關係,發展清楚觀念,又可應用在相關的現象上,這是描述式研究很重要的目的。較屬於歸納式、規範式、非數據或依據的(John Zeisel,1996)。
3. 理論研究:是檢驗特定的假設,這些假設是由別處的經驗所暗示的,或者由更廣泛的理論推論而來。其除增加對某些問題一般性的了解外,更注意問題的概念架構,而不單是觀察對象的某些精確特質。
4. 行動式研究:此研究方式是在環境現況中,加入一些改變,之後再分析此改變給人們預期與未預期、直接而長久的影響。目的在透過瞭解以前對某些事物之改變,像實質環境、管理方式、政策、做決定的方式,來改進以後的類似行動。
(二) 研究設計
研究設計策略為:研究者選擇用什麼樣的研究設計去應付某一問題,決定於如何定義問題。研究的設計主要可分為三種:個案研究、調查式研究、實驗性研究。
1. 個案研究:針對研究對象進行個人、建築物、機關、社團或某一事件,以描述、偵測的研究方式,建立其涵構資料,然後觀察其內部的元素與元素之間的關係,或本身的變化與外圍之影響。此研究方式需要多種研究技巧,以觀察、紀錄實質線索與參與性的研究技巧為主。
2. 調查式研究:針對某一現象進行量化資料的收集與分析,最常用的方法為郵寄問卷、訪問或藉由有系統的觀察實質環境之遺跡,甚至是行為來收集相關的數據資料。其限制在於:樣本大小、母體大小、抽樣技巧、以及問題的重點。此研究方式在正式收集數據之前,需先進行試探測性的研究,針對研究對象進行的初步探測與了解。
3. 實驗性研究:為研究者要度量某一行動加入某特定情況所產生的效應。使用「控制」來獲得實驗性的知識。在實驗中,研究者組織運用各式各樣的操作來控制各種因素。
(三) 研究場所
不論研究計畫是個案研究、調查研究或實驗性研究,都得決定其研究場所,也就是說在怎樣的空間場所是令人感興趣的,或有價值的研究內容。研究場所可分為自然情境與人為情境兩種。
1. 自然情境:特別適合診斷式研究,透過研究以了解實際現況索發生的─因素、關係以及互動的情境等。亦可以實驗的方式,藉由改變一部份的實質環境、特別的社交行為或政策,觀察其前後比較的差異性。在自然情境下的場所,是較無變數的。
2. 人為情境(經過設計的情境):此為其研究的場所是經過計劃的、有效控制的研究環境。以觀察人們,並從其身上收集資料,度量研究對象的某些特質。
以上所述的研究場所與研究方法是可以組合的,以最能夠解決問題的組合方式來作為研究的內容與方法為主。
四、小結
環境行為研究策略包含認定問題與如何面對與應付,該設計研究策略所採取的低一個步驟很重要,不僅對研究者的分配時間、金錢與精力的方式,或對以後觀察的內容都有很大的影響。
參考文獻
John Zeisel,1996,《Inquiry by Design-Tools for Environment-Behavior Research》,關華山譯,田園程式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夏鑄九,1992,《理論建築-著象空間實踐的理論建構》,台灣社會研究叢刊。
龔平邦,1983,《行動科學概論》,三民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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